672辆电动公交因电池故障停运,东莞两公交公司起诉制造商索赔合计4.31亿元。
11月25日晚间,龙洲股份(002682)发布公告称,其控股孙公司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简称“中汽宏远”)因买卖合同纠纷涉及两起重大诉讼,案件已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目前处于一审待判决阶段。
中汽宏远为被告方,原告分别为东莞巴士有限公司和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涉案金额分别为2.05亿元和2.26亿元,合计约4.31亿元。东莞巴士有限公司是东莞规模最大的公交企业,截至2024年6月底拥有5311辆运营车辆。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
两起诉讼均源于2018年中汽宏远销售的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故障问题。2018年10月,两家原告通过公开招标分别向中汽宏远采购配置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生产的锰酸锂动力电池的纯电动公交车250辆和422辆,合同约定动力电池质保期为8年。
车辆交付后,自2021年10月起,东莞巴士接收的250辆车陆续出现动力电池故障或异常衰减,导致大面积停运;城巴运输同期采购的422辆车亦自2021年1月起出现同类问题并引发停运。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中汽宏远履行质保义务,赔偿停运损失(暂计至2025年5月31日),支付律师费、担保费,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与保全费。其中,东莞巴士案中,东莞市合盈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被列为第二被告,在950.2万元限额内对相关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龙洲股份表示,中汽宏远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孙公司。中汽宏远已就故障车辆维修事宜与原告达成协议,相关维修工作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并于2024年度计提了上述车辆的售后维修费用。
公司将进一步督促中汽宏远就电池问题造成的维修及停运损失向动力电池生产商微宏公司追偿。此外,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诉金额为8328.52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16%。
因案件尚未判决,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确定。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中汽宏远还因类似问题被东莞市滨海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起诉,涉案金额1.23亿元。
2019年9月,该公司向中汽宏远采购同类型电池的纯电动公交车166辆,自2021年9月起也出现动力电池故障并导致停运。原告要求中汽宏远履行质保义务并赔偿损失,同时主张担保公司在1260.85万元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中汽宏远已就该批车辆计提维修费用。
据2025年1月披露的售后维修公告,2018至2019年间,中汽宏远共向五家公交公司销售搭载微宏锰酸锂动力电池的宏远牌纯电动公交车1196辆,因电池故障已导致938辆陆续停驶。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业务涵盖现代物流、汽车制造与销售、客运站务、能源销售等,2012年在深交所上市。财务数据显示,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2022年至2024年分别净亏损7922.69万元、3.52亿元、3.48亿元。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25亿元,同比下降26.61%;归母净利润为-9563.57万元,同比下降32.45%;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16亿元,同比下降44.24%。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11月25日收盘,龙洲股份上涨2.76%,报5.59元/股,总市值约31.44亿元,年内股价累计上涨超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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