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退款”诈骗案曝光:一女子被指500余单骗商家

近日,商家时女士在社交媒体披露,买家刘某利用平台“仅退款”规则漏洞,通过6个账号实施诈骗,半年内累计发起331单退货,初步统计造成其损失5.4万余元,且已就此报案。

据时女士介绍,刘某每次在店铺购买多件商品,价格从十几元至数千元不等,在快递尚未签收时,对高价商品申请“仅退款”并拦截快递,再将低价商品面单与高价商品调换,以低价商品冒充高价商品退回。

红星新闻12月13日报道,时女士进一步核查发现,相关退单数量不止225单,追溯更早记录后共查到500余单均为同一顾客操作,最早一单始于2024年9月。

除时女士外,上海服装店主刘女士也发声称遭遇相同手法诈骗。她在今年3月发现,一名顾客拍下29元吊带和289元毛衣两件商品并申请全部退货,但实际仅退回29元吊带,高价毛衣未归还。

刘女士查看该顾客历史订单发现,其每笔购买均包含一件低价抹胸或吊带及一件高价衣物,所有订单均操作为拒收、派后拦截,且退回包裹均完好无损,无拆封痕迹。

目前,刘女士已在上海当地派出所提交证据材料,广州警方亦已联系她协助调查,案件或将并案处理。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齐表示,刘某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下单时无支付意愿,并通过更换面单等隐蔽手段骗取财物,部分赃物可能已被转卖牟利。

根据中国青年报引述,若刘某实际诈骗所得达2万至3万元,已超过诈骗罪入罪标准(3000至1万元);若金额超3万元,则属“数额巨大”,依法可判处3至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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