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消保委揭露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经检测磷脂含量为0,引发关注。12月16日晚,上海市消保委发布题为“四问南极磷虾油产品问题”的文章,就事件中的责任主体、受益方等问题提出质疑。
涉事产品由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经销商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上海消保委指出,安徽哈博药业承认在生产过程中未添加任何南极磷虾油成分,而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在被约谈时回避问题,推脱责任,声称对造假行为毫不知情。
上海消保委质疑,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作为长期从事健康功能性食品经营的企业,其采购价格仅为每瓶3元至4元,远低于南极磷虾油原材料正常成本,为何未对此产生怀疑?在进货验收环节,为何未对磷虾油的核心指标如磷脂含量进行重点抽查检测?
消费者在市场上以每瓶50元至60元的价格购买该产品,实际采购价却仅需三四元,且产品中不含任何南极磷虾油成分。上海消保委质问相关经营者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何在?并指出此类问题产品流入市场,不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对提振消费信心造成负面影响。
南都此前报道,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有专人对该产品进行检测,并等待相关部门答复。该公司强调其为经销商身份,但承诺对消费者负责。
12月15日,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涉事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公司已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企业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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