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2月19日讯,近日,深圳证监局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时任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福池。
根据处罚决定书,周福池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1年9月至2023年11月,周福池担任朗科科技董事长。2022年10月13日至2023年3月24日,周福池通过本人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朗科科技”股票2,135,894股;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1日,周福池通过所控制的广东朗元科技有限公司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卖出“朗科科技”股票1,104,773股,相关交易金额为33,831,885.45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周福池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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