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总条目达1679条,较2022年版净增205条、修改303条。
其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共619条,增加100条、修改131条;中西部等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共1060条,增加105条、修改172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商务部在修订过程中通过调研和公开征求意见,吸纳了外资企业、行业协会、地方政府等多方建议。
本次修订持续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新增核酸类药物开发生产、零磁医学装备研发与生产、智能检测装备制造、高速摄像机研发生产、智慧能源管控系统设备开发、水下作业机器人设计研发、燃气发电机关键设备制造、机器人关键基础部件开发等内容。
同时积极鼓励外资投向现代服务业,全国目录新增新材料共性技术平台运营、现代高端航运服务、虚拟电厂运营及相关技术研发等条目。
为支持服务消费,将宠物医院和宠物美容服务、体育旅游服务、旅行社经营、露营产业咨询与规划设计、民宿设计与品牌开发运营、物业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纳入全国鼓励范围。
地区目录结合各地资源禀赋进行调整:辽宁省新增邮轮旅游产品经营服务,黑龙江省新增冰雪装备研发制造,河南省新增高端化智能化起重工程机械及零部件研发生产,海南省新增海洋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重庆市新增丘陵山区中小型农机研发制造,贵州省新增算力基础软硬件研发生产,青海省新增风力发电场运营。
《鼓励目录》内行业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产品外,免征关税;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工业项目优先供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并支持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降低初期用地成本。
外资企业在西部地区和海南省投资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境外投资者以境内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目录》全国目录产业且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税收抵免优惠。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原倩表示,本次修订注重发挥中西部、东北等地在装备制造、能源资源、交通物流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引导外资优化区域布局,促进内陆与沿海、东部与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间投资均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桑百川指出,鼓励目录与负面清单共同构成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前者侧重引导外资方向,使其契合中国经济结构转型需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均为转型升级重点方向,鼓励外资进入有助于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并实现中外企业优势互补。
全国目录体现国家总体发展要求,地区目录则兼顾区域特殊性,旨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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