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市监局提醒:选购充电宝应认准CCC认证并优先选择赋码产品

中国消费者报长沙讯 充电宝已成为广大消费者出行必备品,其质量安全不容忽视。12月22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充电宝时注意防范产品安全风险,优先选择带有二维码或商品条码等数字化标识的“赋码”产品。

自2024年8月1日起,国内销售的充电宝必须通过CCC认证,产品及销售包装上须印刷或模压清晰的CCC标志。消费者可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认证真伪,不要购买无CCC认证证书、未标注认证标志的产品。

消费者应确认充电宝的额定容量、额定能量等关键参数。一般情况下,电芯容量1万mAh的充电宝能够为手机充电2到4次。根据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的有关规定,额定能量超过100Wh、即电芯容量大于2.7万mAh的充电宝,须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才可携带。

标注快充功能的充电宝受到欢迎。选择此类产品时,需确认其是否兼容自己的设备,多协议兼容的产品适应性更佳。

建议通过品牌官网、授权旗舰店、大型商超等正规渠道购买充电宝,保留发票、交易记录等售后凭证;不购买路边摊、无证网店的“三无”产品;优先使用原装或知名品牌、经过认证的数据线,避免使用劣质、破损、老化的数据线。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充电宝已纳入网售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赋码核验试点。消费者网购时可优先选择带有二维码或商品条码的“赋码”产品,扫描产品包装或本体上的码可核验产品名称、生产者、CCC认证证书编号、生产日期等信息,实现“一码溯源”,判断产品真伪与来源可靠性。

使用充电宝时应避免高空跌落,防止内部结构损坏引发安全风险;避免在高温、潮湿环境使用;充电时远离床铺、纸张等易燃物;充满后及时断电,不边充电边使用设备。若出现鼓胀、漏液、发烫严重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可放置到金属容器内或者投入装满水的容器中,切勿擅自拆解。

充电宝通常设计支持500次以上完整充放电循环,若容量降至初始容量的80%左右,表明电芯安全性能下降,应停止使用。废弃充电宝应完全放电后投入小区电池回收专用垃圾桶或有害垃圾桶,或送至专业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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