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一名46岁独居女子蒋婷近日离世,因其法定继承人均先于其去世且未留遗嘱,法院已指定虹口区民政局担任其遗产管理人。
蒋婷生前居住在邮电新村四平路621弄的一楼东边户,房屋为父母过世后遗留,面积约35平方米。该小区建于上世纪50年代,属上海早期公有住房,目前二手房单价约5万元,一居室总价约167万至170万元。据邻居推测,其遗产可能包括房产及部分存款,总价值约200万元至300万元,但尚未获官方确认。
多位邻居表示,蒋婷性格文静,未婚未育,与外界交流较少,上下班规律,日常多取外卖。刘阿伯称,其父亲为上海邮电系统退休职工,十几年前去世,母亲更早离世,此后她独自生活,曾对房屋进行装修。
记者现场看到,蒋婷家门口地面整洁,密码门紧闭且维护较新,但门把手落灰、墙角结蛛网,显示长期无人进出。门上贴有虹口区民政局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担任蒋婷遗产管理人的公告》、电费核查通知书及燃气催缴告知单。燃气费截至12月13日欠费34.3元;电力公司10月核查发现欠电费53.3元,用电户名为“*恒康”,非蒋婷本人。
根据民政局公告,因蒋婷无遗嘱、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人均先于其死亡,虹口区人民法院依法指定民政局为其遗产管理人。公告期限为3个月,期间若有与其存在遗赠扶养关系、依靠其扶养或对其扶养较多者,可提交书面材料主张权利。
邮电新村占地7.6万平方米,以密云路为界分前后村,总户数1830户,蒋婷所居为后村。小区地处虹口区曲阳板块,邻地铁10号线邮电新村站,四站可达外滩,南接瑞虹新城。对面新盘金茂璞元售价达16.8万元/平方米。
房产中介介绍,邮电新村一居室带天井,出租月租金约4000元。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蓝天彬律师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住所地民政部门或村委会担任遗产管理人,负责制作遗产清单、防止遗产损毁、处理债权债务,并依判决分配遗产。
遗产需优先支付丧葬费用和清偿债务,后续由民政部门向法院提起无主财产确认之诉,经判决认定后收归国家所有。蓝天彬建议将此类财产用于扶贫济困等公益用途,并指出当前法规仍较笼统,需进一步细化。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单身人口将超3亿,占比达25%。随着独居群体扩大,类似遗产管理问题日益凸显。虹口区民政部门表示,此类案例属首次出现。
蓝天彬建议公众提前防范:一是订立遗嘱,明确财产归属及丧葬安排;二是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扶养人承担照护与安葬义务并获得遗产;三是利用意定监护制度,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通过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在丧失行为能力时代为处理医疗、财产等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与近亲属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于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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