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5个月21次退货调包被诉 商家索赔近千元

广州一商户近日发现,有买家吴某在淘宝、拼多多、抖音、微信小程序等多个平台频繁下单并退货,且退回商品在款式、价值等方面与发出商品明显不符。

商家梳理交易记录后认为行为异常,遂将该买家诉讼至法院。经查,吴某在5个月内实施此类行为21次,导致商家直接经济损失893.46元。

此前已有类似案例。2024年11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罪案件,被告人小雅(化名)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通过仅退回空包或赠品等方式虚假退货。

小雅在五个月内使用自己或他人账号购买手机、电脑、手表、项链、化妆品等物品,骗取平台退款共计13万余元。

最终,小雅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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