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进科技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等违法行为,公司及5名高管合计被罚款1015万元。
2024年2月至2025年7月,朗进科技及其子公司通过直接或第三方公司与控股股东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4.15亿元。
其中,2024年2月至6月期间,资金占用发生额为8648.7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余额为248.70万元,占当期净资产的0.28%。上述事项未及时披露,亦未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导致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资金占用发生额为32871.93万元,相关情况未及时披露。截至2025年8月,朗进集团已偿还全部占用资金本息。上述资金占用情形在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朗进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实控人李敬茂给予警告,并处以440万元罚款(作为实控人罚款300万元,作为主管人员罚款140万元);对时任财务总监、董秘邱若龙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总经理、副董事长李敬恩给予警告,并处以105万元罚款;对董事、副总经理王绅宇和时任监事会主席王智鑫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50万元罚款。
同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还收到深交所纪律处分决定,对朗进科技、李敬茂、邱若龙、李敬恩给予公开谴责,对王绅宇、王智鑫给予通报批评。
朗进科技为高新技术企业,主营轨道交通车辆空调、新能源汽车空调、智能热管理产品及空气能热泵烘干设备等研发生产销售服务。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5.36亿元,同比下降8%;归母净亏损0.14亿元,亏损同比收窄。
截至2025年1月15日收盘,朗进科技股价报22.63元/股,下跌2.46%,总市值为20.7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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