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空军济南基地、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等部门,于2026年2月11日公布全省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该范围覆盖全省16个地级市,划设固定适飞空域217个,总面积约1.3万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成区周边设限飞区,禁飞区严格按国家空域管理规定执行。适飞空域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微型无人机(最大起飞重量小于0.25千克)在真高120米以下可全天候自主飞行;轻型(0.25千克至4千克)和小型(4千克至25千克)无人机须接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并完成实名登记后方可运行。相关空域信息已同步接入‘北斗+5G’低空智联网系统,支持实时动态查询与电子围栏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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