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酿酒产业提质升级指导意见(2026—2030年)》。
《指导意见》明确阶段性发展目标:到2028年,培育3个以上千亿级传统优势酒产区、10个以上百亿级特色酿酒产业园区,构建“百亿园区、千亿集群、万亿产业”发展格局;到2030年,数智化、绿色化、国际化发展水平持续提升,产业规模稳中有进,产能布局与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形成产品种类丰富、生产流通有序、区域布局合理、产业生态健康的产业体系。
中国酒业协会指出,《指导意见》围绕原料供给、科技创新、产业结构、发展方式、业态模式、品牌文化、支撑体系七大方面提出21项重点任务,并设置酿酒原料标准化基地发展、技术工艺装备提升、地方特色酒产区培育、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四大工程专栏,形成覆盖全链条的“任务+工程”实施体系。
原料保障被置于首要位置,《指导意见》提及“原料”达20余次,要求加强高粱、大麦、酿酒葡萄、酿酒青稞等特色品种培育推广,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攻关,培育转化率高、风味物质富集、抗逆性强的专用品种;强化本土酿酒微生物菌种筛选与开发应用。在全国建设覆盖白酒、啤酒、葡萄酒、黄酒、果酒、露酒六大酒种的标准化种植基地,布局贵州、四川、江苏、青海、山西、山东、甘肃、宁夏、陕西、福建、安徽、吉林、辽宁、河北、浙江等省(区),集成卫星遥感、无人机光谱与物联网传感器技术提升机械化水平,配套初加工设施与仓储物流体系,强化分级筛选、烘干储存等质量管控能力。支持企业通过订单收购、风险基金、加工增值返还、参股入股等形式,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长期稳定产销关系。
《指导意见》提出“大产区”概念,支持相近产区整合资源、统一品牌,突破分散化、同质化瓶颈。在东北、华北、华中、华南、华东、西北、西南七大区域推进地方特色酒产区培育工程,鼓励挖掘自然风土、历史文化、产品风格等禀赋,明确发展定位。西南地区包括四川浓香白酒产区、赤水河酱香白酒产区及重庆江津青梅酒产区;华北为山西吕梁清香白酒产区;华东含青岛啤酒产区等。同步推动企业梯度培育与产区协作,支持骨干企业带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共建共享酿酒专用粮基地、技术创新平台与信息基础设施。
《指导意见》部署“全链条”转型:智能化方面,支持行业级大模型与智能体开发,培育智能工厂及专业服务商,建设酿酒产业大脑与智能传感器网络;绿色化方面,加强副产物资源化利用,探索零碳工厂与零碳园区建设,全面淘汰燃煤锅炉,引导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与碳标识认证,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国际化方面,鼓励合规开展海外原料基地、酒厂酒庄、包装中心及流通渠道投资收购,推动产品进入国际免税店与连锁餐饮渠道,支持白酒、黄酒与中式美食“酒餐融合协同出海”。
流通端推动酒类流通企业向品牌代理、连锁运营转型,深化与大型电商平台产销对接,布局生产、流通、销售、服务全渠道,规范发展社区电商、直播带货、跨境电商及即时零售。消费端鼓励将酒类产品嵌入夜间经济街区、特色餐饮集聚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景,支持酒馆、创意市集、主题街区等新载体发展,通过智能展播、主题快闪、文化沙龙、文体活动等形式丰富居民日常体验。同时推进“酿酒产业+”跨界融合,开展生产协作与品牌联名,培育原创IP;推动酿酒工艺美学、酒器艺术转化为家居、服饰、美妆等设计元素,开发创新消费品;支持建设集文化展示、酿造体验、场景消费于一体的产业集聚区,发展工业旅游、酒庄体验、主题研学、实景演艺等新业态,开发特色旅游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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