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处近日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及校外供餐企业发布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提示。
提示要求开学前开展全面风险排查,对食堂内外环境、操作区、就餐场所、设施设备等实施全域清洁消毒;全面检查防鼠、防蝇、防尘“三防”设施并开展病媒生物消杀;检修校验食品加工、运输贮存、冷冻冷藏、清洗消毒等设备;清理库房和加工场所内过期、变质、霉变、标识不清的食品原料、添加剂及相关产品;对自查问题实行闭环管理、销号整改。
提示强调严格落实《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执行校长(园长)负责制,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校外供餐企业须遵守《湖北省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保持“互联网+AI明厨亮灶”网络稳定,关键点位摄像头动态在线、不遮挡。
要求严格执行大宗食材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建立供应商动态评价与退出机制;落实“多人验收、联合查验”,确保货证相符、来源可溯、质量安全;严禁采购加工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加强肉类、蛋类、湿米粉、豆制品等易感菌食材的采购验收与贮存管理,拒收腐败变质食材,防范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滋生。
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国家标准,规范食品贮存、加工、备餐和供餐操作;每餐次食品成品须规范足量留样、专柜冷藏、密封保存,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完整记录。
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全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严格落实晨检制度,规范佩戴口罩、洗手消毒、穿戴工作服及手套;加强春季致病菌与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宣传,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还要求相关单位制定并落实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强化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持续推进湖北省中小学校“数字食堂”监管平台应用培训,提升基层学校使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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