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标称“ALPS阿尔卑斯”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其实际水源地为中国吉林长白山、江西武功山及吉林辽源等地,并非境外阿尔卑斯山脉。
该产品在电商平台销售的500ml与330ml规格瓶身采用统一设计:淡蓝色瓶体,正面印有连绵雪山图案,“ALPS”字样右上角标注“R”,但“阿尔卑斯”中文未标注注册商标标识。商品详情页注明产地为中国,水源地涵盖吉林长白山、江西武功山等国内区域。
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ALPS”英文商标由阿尔卑斯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系阿尔卑斯饮品有限公司关联方;而“阿尔卑斯”中文商标在第32类(含矿泉水)处于“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状态。该商标初审公告发布于2013年,经历异议程序,2025年其使用许可备案被不予核准。
阿尔卑斯饮品有限公司行政人员向中新网确认,公司确为“阿尔卑斯”与“ALPS”商标持有人,并称市场部门将就水源地问题后续回应,截至发稿未获回电。阿尔卑斯官网称,其中文商标持有人为该公司,授权方为意大利ALPS ITALIA S.R.L。
某电商平台“ALPS旗舰店”在售7款产品中,仅一款“阿尔卑斯饮用天然水(适合婴幼儿)”标注境外水源地,销量不足百件;其余全部为国内水源地产品。另一电商平台数据显示,该品牌多款国产水源产品累计销量超100万件。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乔万里指出,早期对公众熟知的境外地名作为商标注册限制较松,致大量类似商标获准注册;近年审查标准趋严,尤其针对行政区划、山川、景点等公共资源名称。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高广童表示,即便企业合法持有相关商标权,若在包装主视觉中突出使用易引发境外地域联想的文字与图形,而将真实产地信息置于不显著位置,则可能构成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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