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金融监管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明确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以弹窗方式强制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逐项列明贷款本金、各息费项目(含贷款利率、担保费、服务费等)的收取主体、标准及年化利率,并设置不少于15秒的强制阅读时间;线上签约前须由借款人确认。该规定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规将综合融资成本年化利率上限锁定为24%,涵盖贷款利息、增信服务费及所有与贷款相关的服务费用,直接封堵助贷机构通过合同拆分、费用隐匿、‘24%+权益’、电商分期、车抵贷/房抵贷加权摊薄等灰色操作规避监管的空间。此前,行业估算高息助贷(年化利率24%—36%)业务规模达3000亿—4000亿元,约占个人互联网贷款市场的10%。
3月13日,金融监管总局已对分期乐、奇富借条、你我贷借款、宜享花、信用飞等5家平台运营机构进行约谈,要求其规范营销宣传、清晰披露息费、严守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依法合规催收、健全投诉处理机制。约谈核心目标之一为降低客户投诉率。
新规出台前,已有中小银行与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向助贷机构紧急追加坏账风险共担保证金:一家要求按现有合作金额5%两周内缴付;另一家直接限定3月底前到账100万元,否则暂停高息助贷业务合作。此举源于对高息客群(年化利率24%—36%)经济脆弱性加剧、‘借新还旧’难以为继、逾期与坏账风险陡升的预判。
多家助贷机构技术系统正紧急改造。一名中等规模助贷机构技术总监邢强(化名)表示,需重构贷款申请—审批—签约—放款全流程,在合同签署前嵌入合规弹窗,完整呈现本金、各项息费构成、收取主体、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及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系统调整与可靠性测试须于8月前全部完成。
助贷机构内部就‘小权益’(如本地生活消费权益)是否计入综合融资成本存在分歧:业务部门主张其与贷款无关,可单独收取;风控与合规部门则认为若与贷款捆绑销售,即属变相收费,应纳入明示表并计入年化利率。折中方案——将小权益置于贷款页非捆绑展示——导致购买率不足1%,收入几近归零。
针对罚息可能突破24%上限问题,部分机构拟采取两项应对:一是将名义年化利率下调至22%左右,为罚息预留空间;二是于明示表中单列提示‘罚息可能导致年化利率略超24%’并要求借款人确认。但合规部门指出,若监管认定罚息属贷款相关成本,则后者存在实质性违规风险。
截至3月下旬,多家专注高息助贷、规模在100亿—200亿元的中小助贷平台已陷入业务停滞。博通咨询金融行业分析师王蓬博指出,《规定》将加速行业出清,依赖息费不透明、变相收费及高成本获客的机构将迅速丧失竞争力;资金方合作门槛同步抬升,资源将进一步向定价规范、风控扎实、披露合规的头部机构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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