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创业因供应商虚开发票被追缴税款4081.43万元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公告,收到上海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因上游供应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责令追回已退税款并补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滞纳金等,合计4081.43万元。

涉事业务发生于2020年7月至2023年8月,东方创业向上海亿红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网高体育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余颖体育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网球线与羽毛球线,累计采购金额约1.84亿元,并完成出口至美国。三家供应商后续被税局查实存在违法抵扣行为,其向东方创业开具的1639份增值税发票均被认定为虚开发票。

东方创业称对供应商违规行为不知情、未参与,税务机关亦未认定其存在主观故意或构成骗取出口退税。但依据现行法规,企业仍须退回对应出口退税款,并补缴相关税费及滞纳金,预计总影响金额约4131万元。

经测算,该事项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东方创业2025年度净利润约3098万元。公司强调本次责任归属供应商,自身无主观过错。

事件暴露跨境出口全链条税务合规风险:即便企业自身申报真实、业务合法,若上游供应商发票不实、资质存疑或货物流、资金流不匹配,仍可能承担连带税务责任。类似案例此前亦见于宁波世贸通国贸,其因绍兴三家供应商虚开发票被追回出口退税超2000万元。

行业提示,跨境卖家须将供应商准入、发票真实性核验、三流一致性审查纳入常态化风控体系,不可仅依赖自身申报合规而忽视供应链涉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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