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存10万元变保险被扣3万 中信银行称合规销售

市民郭女士反映,其父母于2017年7月、2018年2月起在中信银行焦作分行每月存入500元,累计近10万元,被告知为“强制储蓄、养老补充”产品,到期利率高于同期存款并附送保险。2025年10月,郭女士陪同母亲办理业务时发现,该产品实为中信保诚【金福连】两全保险(投资连结型),由中信银行代销,非银行存款。若提前退保,将损失3万余元。

郭女士指出,银行工作人员未明确说明产品性质,将保险混淆为储蓄,未履行风险告知义务,父母在非自愿、不真实意思表示下签约。其父称合同无本人签字,亦未接到银行回访电话,仅接到销售人员通知前往网点领资料。郭女士质疑手机银行及个人网银操作由银行人员代为完成,因其父母当时均已超55岁,不具备独立操作能力。

中信银行焦作分行回应称,客户通过个人网银、手机银行购买该保险产品,销售过程中已明确告知“保险非存款,投资需谨慎”,并通过回访电话提示产品属性、缴费期限、收益风险及退保损失,并说明15日犹豫期可无条件退保。银行称销售流程符合监管规定,已多次与客户沟通,协调保险公司提供保单查询及退保指引,将持续跟进处理。

郭女士不认可该回应,强调回访属事后环节,不能替代销售前的充分告知义务。她透露,春节前中信银行、中信保诚及涉事销售人员曾口头承诺赔付本金损失的80%、银行额外支付三年节日补偿、销售人员个人赔偿2000元,约定年后签署协议,但年后对方反悔。目前赔付进展卡在中信保诚签批环节。

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赵钰涛律师认为,若属实,中信银行焦作分行存在混淆产品性质、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疑似代操作线上投保、合同无客户签字等违规情形,违反《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老人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全额退还保费;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投诉;或收集网点办理记录、沟通凭证等证据提起诉讼,要求银行承担赔偿责任。

4月1日,中信保诚人寿客服表示已登记情况并安排专人跟进。同日,郭女士提供录音显示,中信银行焦作分行营业部营业经理王女士称须先下架相关视频才签署协议。郭女士认为该要求缺乏诚信,舆情系银行自身行为引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表示已登记并按流程转办。截至发稿,中信保诚人寿焦作中心支公司未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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