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麦郎宣布4月2日起停产“手打”系列挂面

4月1日,今麦郎集团董事长范现国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宣布自4月2日凌晨起全面停止生产所有带有“手打”商标的产品。该决定源于消费者对“手打挂面”名称的质疑——产品实为工业化流水线生产,并非手工制作,“手打”系2002年注册的商标。

据南京零距离报道,3月底,南京消费者陈先生购买今麦郎“手打挂面”后发现其口感与手工面存在明显差异。今麦郎工作人员回应称,“挂面是工业品,车间流水线生产,‘手打’只是名称”。产品外包装上“手打挂面”字样醒目,配以“好像妈妈的手打面”宣传语,而商标符号®仅以小字体标注于“手打”右上角。

天眼查信息显示,今麦郎于2001年申请“手打”商标,2002年完成注册。自2006年起持续使用该商标达20年。包装设计中,“手打挂面”字体显著大于品牌名,视觉重心突出;注册商标标识则隐蔽呈现,多数消费者难以识别其法律含义。

裁判文书网披露,2016年已有消费者因同类问题提起诉讼。武汉市汉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该产品标注“手打”违反食品安全标准;法院判决销售方“退一赔十”,赔偿消费者1.1万余元。2018年10月,《中国消费者报》曾就此事进行报道。此后今麦郎未终止使用该商标,反而于2019年尝试注册“手打鲜粉”商标,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

类似争议亦见于今麦郎“1桶半”方便面产品。标称“1桶半”的面饼净重110克,对比基准“弹面小桶”(85克)按1.5倍计算应为127.5克,实际增量仅25克。国家知识产权局曾于2020年裁定“1袋半”商标无效,理由为“缺乏显著性且易使公众对商品分量产生误认”,2022年一、二审均维持该裁定,但“1桶半”仍继续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带有欺骗性、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明确:以虚假或引人误解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广告构成虚假广告。即便商标获准注册,若实际使用中造成误导,仍属违法行为,可被宣告无效或行政处罚。

河北省工商联数据显示,今麦郎营收由2022年的190.76亿元降至2023年的165.7亿元。第三方机构马上赢统计显示,2025年上半年今麦郎在方便面市场占有率仅为7.84%,退居行业第四,落后于白象等企业。

范现国在4月1日视频中未就误导行为致歉,亦未提出赔偿方案,仅表示停用“手打”商标系为“避免给大家带来产品表述上的困扰”,并称“产品也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今麦郎未对20年来消费者基于“手打”认知产生的购买决策作出正式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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