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因财务核算不规范、内部控制不完善,于2026年4月10日收到陕西证监局《关于对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白小青、苏红梅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该公司2024年个别业务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政策条件下提前确认收入,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四条,导致《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相关季报、半年报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此外,公司个别员工为达成部门绩效考核目标,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自行填制签收单、验收单等单据,暴露内部环境、信息与沟通机制不健全,员工培训与教育不到位,重要内控缺陷识别不及时,内部监督流于形式,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二条要求。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董事长兼总经理白小青、财务总监苏红梅对上述违规事项负主要责任。陕西证监局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第五十三条及《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二十一条,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白小青、苏红梅出具警示函。
爱科赛博成立于1996年1月,主营业务为电力电子变换和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精密测试电源、电能质量控制设备、特种电源等,应用于新能源、电力、交通、工业及科学研究等领域。公司2025年度营业总收入为9.01亿元,同比下降7.3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71.43万元,上年同期为7312.42万元。公司解释称,2025年订单规模虽同比增长,但集中于下半年后期签订,业绩实现滞后;叠加市场竞争加剧致毛利率下行,以及新产品研发投入显著增加,共同导致净利润大幅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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