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对恒大地产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其在2019年和2020年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合计5640亿元:其中2019年虚增2139.89亿元,占当期营收的50.14%,对应虚增成本1732.67亿元、虚增利润407.22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3.31%;2020年虚增3501.57亿元,占当期营收的78.54%,对应虚增成本2988.68亿元、虚增利润512.89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86.88%。证监会定性该行为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并对恒大地产处以41.75亿元罚款,对许家印等高管予以相应处罚。
恒大地产上述财务造假发生于房地产融资持续收紧背景下。2019年中央强化房地产融资监管,2020年正式实施“三道红线”政策,导致高杠杆、高周转房企融资渠道全面受限。恒大为维持债券发行能力及市场信用,通过虚构交房事实提前确认收入,使本应计入“合同负债”的预售款项转为当期营业收入,进而粉饰利润表与资产负债表。此类操作需同步伪造客户收房签字、匹配虚假成本及费用,并导致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显著异常——2019年恒大虚增巨额收入的同时,该科目同比大幅减少,与房地产行业高现金流特征严重背离。
恒大地产2018至2020年度财务报表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普华永道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承担审计工作。2024年9月,财政部对普华永道涉及恒大2018年审计项目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共计1.16亿元人民币。2026年4月23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宣布,普华永道香港同意预留10亿港元专项资金,用于赔偿因恒大集团2019年及2020年虚假财务报表而蒙受损失的独立少数股东。同日,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就其审计严重失职行为,对普华永道香港处以3.1亿港元罚款、限制执业6个月,并对其两名前注册负责人合计罚款1000万港元。
前述监管处罚基于恒大地产财务造假事实及审计机构未勤勉尽责的认定。审计过程中,普华永道未对收入确认关键证据——客户签署的收房通知的真实性执行有效核验,亦未就收入大幅增长与经营性现金流量持续萎缩之间的重大矛盾实施充分追查程序。恒大项目普遍采用分期开发模式,审计团队被引导查验已完工楼栋而非待确认收入对应的实际交付状态,实质性程序执行存在明显缺陷。相关监管决定未覆盖恒大境内非上市主体债权人、商品房购房者及理财产品投资者等更广泛受损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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