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通知,自2026年4月30日起进一步优化住房限购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在住房限购方面,符合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家庭及购房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年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可增购1套商品住房;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上述区域购买1套商品住房。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单独申请贷款的缴存职工额度提至70万元,共同申请且合并计算的额度提至130万元。购买本市首套住房可上浮60%;初婚初育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分别可上浮50%、70%,符合条件者可择一适用;购买保障性住房可上浮40%。
该政策经市政府同意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于2026年4月29日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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