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宣布自当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网红食品’虚假宣传、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
专项行动覆盖电商平台、平台内经营者、营销服务机构及人员、广告活动主体、食品生产经营者五类主体,实施生产、销售、宣传全链条监管,并对高风险品类和大宗品类实行全覆盖。监管部门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对‘纯天然’‘治病’‘减肥’等高风险广告用语实施全网监测,开展靶向抽检。
整治聚焦‘四重伪装’乱象:将普通食品夸大为具有疾病治疗功效;虚构海外直邮产地;以掺杂使假冒充‘零添加’;以‘三无’作坊通过刷单包装成‘金牌店铺’。典型案例包括‘优思益’保健品原产地造假;江苏苏州查获40余种添加双环二甲酰酚丁的网红减肥食品;江西赣州某公司加工含酚丁类衍生物‘酵素粉’制成40余种减肥食品销往全国,涉案金额超1亿元,38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许可证被吊销。
监管强调‘一案多查’,依法追究明星带货人、网络主播、运营团队等主体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施个人罚款和从业禁止;多次违法者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失职渎职监管人员启动问责。
平台被明确要求履行主体责任,不得放任虚假宣传,须对‘纯天然’‘溶脂’等话术进行监测拦截;若因审查失职纵容造假,须承担连带责任。直播间被定性为法定责任场所,主播对其在直播中宣传内容及所售商品承担直接法律责任。
行刑衔接机制同步强化。2024年初,‘TiQ天萁西梅汁’被检出泻药成分,海关总署据此取消该企业在中国注册资格。专项行动坚持‘处罚到人’,打破‘企业违法、个人脱身’困局,旨在系统修复被流量逻辑侵蚀的互联网食品营销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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