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家券商同日公布薪酬制度,绩效薪酬占比最高达60%

6月26日,中信证券、国泰海通、中信建投、中金公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长江证券、天风证券、长城证券、南京证券、国海证券等12家券商同日发布薪酬管理制度。叠加此前已公布或修订制度的券商,总数不少于34家。

本轮制度修订聚焦机制重塑,核心围绕绩效薪酬占比、递延支付节奏、追索扣回边界及绩效考核功能导向四大维度,推动行业激励约束机制由‘规模驱动’转向‘风险与功能匹配’。

不少于28家券商明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或60%。其中,中信证券、国泰海通、中金公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等22家设定‘不低于50%’基准线;中金公司另设‘上级单位另有规定且严于本制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条款。招商证券、浙商证券、西南证券、西部证券、财达证券、国海证券等7家要求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第一创业提出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应保持适当比例,防止因结构失衡诱发激进业务行为。

递延支付普遍执行‘3年期限、T+2起付、等分发放’标准。长江证券明确递延支付起付年不早于绩效薪酬归属年度往后的第2年(T+2),适用范围扩展至关键岗位及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人员;国联民生、长城证券亦规定高管绩效薪酬递延比例不低于40%,年限不少于3年,且严格等分发放。

追索扣回机制覆盖在职、离职及退休人员。中信证券将离职和退休责任人员纳入追索扣回范围;南京证券细化四类止付追索情形:被监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市场禁入或行政处罚;因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严重失职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法律法规或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规情形。西部证券明确对造成损失或负有责任的董监高,可减少或停止支付未发绩效薪酬,并对已发薪酬全额或部分追回。

薪酬管理被提升至公司治理高度。中信证券提出薪酬与公司整体业绩挂钩、与风险责任一致、激励约束统一、短期与中长期激励结合、分配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制度改革与配套改革同步等六大原则。华林证券确立‘短期与长期兼顾’‘经营与社会责任统一’‘风控合规为底线’‘权责利对等’四大原则,重大合规风控事件实行一票否决,人员能进能出、薪酬能增能减。

绩效考核突出功能导向。证券经纪条线考核产品匹配度、风险揭示有效性;证券自营条线考核投资稳健性、逆周期布局;证券资产管理条线考核投资者长期投资收益;衍生品条线考核与实体企业、商业银行及理财子公司、中长期资金管理机构交易占比;投行条线考核服务国家战略情况;研究所条线考核服务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宏观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改革措施解读等智库作用发挥。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开放的智能模型自动生成,仅供参考。

最新文章
Copyright © DoNews 200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512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