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GB 44721—2026)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7年7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适用于搭载L3级、L4级自动驾驶系统的M类和N类车辆,不适用于自动泊车系统。标准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机制,要求车辆制造商从安全方针、风险管理、安全保证、安全提升四个维度建立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及部署后全过程保障能力,并在研发验证中开展仿真、场地及道路试验,确保试验资源与条件满足要求。
标准明确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水平应至少达到合格且专注驾驶人的水平,不得对用户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不合理安全风险;规定系统在各类场景下执行动态驾驶任务的安全要求,以及最小风险策略的触发与执行条件。针对人机交互与用户告知,标准要求激活与退出过程安全可控,规范就绪、激活、退出等状态提示信号;L3级系统须具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车辆制造商须通过产品使用说明书、官网、车载显示终端等渠道清晰告知用户自动化等级、能力范围、局限性、控制策略及角色转换信息。
标准建立“企业保障能力检验+安全档案检验+确认性试验”三位一体检验检测体系,对企业保障能力及产品安全档案的完整性、鲁棒性进行检验;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GB/T 41798、GB/T 44719、GB/T 47025推荐性国家标准,综合采用场地试验、道路试验、仿真试验方法开展确认性试验,全面检验系统实际能力。
该标准与我国牵头制定并于2026年6月获批发布的联合国自动驾驶系统全球技术法规(ADS GTR)相协调,在核心技术要求上保持一致,同时对L3级、L4级系统提出更细化的技术要求,进一步明确不同级别产品的安全边界,强化用户告知与操作培训要求,并创新构建统一的标准化试验场景体系,更贴合我国道路交通环境与行业监管实际。
标准实施将为自动驾驶产品提供统一安全准入基线,规范技术研发应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工业和信息化部下一步将推进标准宣贯解读与实施执行,强化产品准入管理,同步完善自动驾驶试验方法、安全事件数据交互与管理系统等配套标准,加快构建智能网联汽车监管体系,推动产业化规模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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