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性能全面升级 三星Galaxy S23 Ultra上手体验

DoNews 3月23日 评测(丁凡)影像似乎已经成为划分高端旗舰手机与其他档位手机的分界线,随手拍出自己满意的照片也表达着一种对待生活的态度。三星Galaxy S系列一直以出色的影像表现深受用户青睐,而今年的旗舰机型三星Galaxy S23 Ultra更是在影像方面大放异彩,通过超高像素以及进阶的夜景拍摄,继续引领移动影像发展,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体验一下。

首先还是来看三星Galaxy S23 Ultra的外观,其实拿到这款手机给我的直观感受就是“一览众山小”,优化后的微曲面屏幕全面屏效果出色,同时也能有效避免误触;手机的重量为233克,但是握持在手中非常轻盈,其他的旗舰手机哪怕是iPhone也有些逊色。总共有四种颜色可供选择:分别是悠野绿,悠柔白,悠雾紫和悠远黑,每种颜色都有它独特的美感,当然除了它优雅的外观设计语言,其影像部分更是让随时随地想拿出它拍照。

三星Galaxy S23 Ultra的拍照能力绝对是重头戏,它采用了后置四摄相机,分别是1200万像素超广角镜头,2亿像素广角镜头,1000万像素10倍光学变焦长焦镜头以及1000万像素3倍光学变焦长焦镜头。其2亿像素的传感器通过升级的自适应像素技术,能让用户在面对不同光线条件时,选择不同的像素合并方式,实现最佳拍摄效果。在暗光环境下,16合1像素大幅提高夜拍进光亮,而在日常光线下,可通过4合1像素拍摄出5000万像素的高清照片,此外,还可结合超级4像素对焦技术实现快速自动对焦,实现快速精准的对焦从而抓拍出精彩的瞬间,接下来是我们的拍摄样张。

白天的样张对于天空和物体的刻画能够看到很细腻,没有躁点出现,得益于2亿像素传感器的超强解析力,它能够帮助我们获得更多的拍摄细节,就算是将照片放大或者裁切依旧不会影响画质。三星这一高像素的方案确实有着自己的独到之处。

超广角镜头可以看到没有让整体的图片发生太大的畸变,反而给人一种正常视角的拍照感觉。

而长焦镜头拉伸到10倍光学变焦,能够看到纹理的细节也很清晰。

在灯光照射的室内样张可以看到,物体和背景有着主次之分,即便是那种发光的灯柱,拍摄出来的效果也很柔和,让物体和灯光融为一体,但仍然有层次分明的表现。

三星Galaxy S23 Ultra由AI驱动的ISP模块能够对拍摄对象的细节和色调进行校正,呈现出极富色彩饱和度和画面清晰度的照片。可以看到夜景部分表现的张力十足,依旧是很纯净,即使放大细节也没有很多躁点,对于亮度的把控让人感觉很舒服。

人像部分,人物边缘的处理相当优秀,可以说做到了纤毫毕现,就连头发丝都没有放过。同时,人像模式也有很好的虚化效果,效果堪比单反。

此外,三星 Galaxy S23 Ultra 还带来了升级版 Expert RAW 应用程序,能够调节多种参数,并可获取未压缩的 RAW 格式图像数据。

配置方面,三星Galaxy S23 Ultra搭载了第二代骁龙®8移动平台(for Galaxy),可为用户提供出色的性能和速度;6.8英寸第二代动态AMOLED屏幕,拥有120Hz自适应刷新率,游戏模式下240Hz触控采样率。这一组合绝对是当下的性能天花板,不仅体验丝滑,沉浸感更是拉满。

经过测试,三星Galaxy S23 Ultra的处理器确实表现出色,无论是运行大型游戏、多任务处理还是高效的视频编辑,都没有出现卡顿或延迟现象。此外,该处理器还提供了更快的网络速度和更低的能耗表现,从而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使用体验。为此我们使用三星Galaxy S23 Ultra打了几局《王者荣耀》,在保持帧率稳定的情况下,打团也十分流畅,网络没有波动,堪称游戏上星神器。

三星Galaxy S23 Ultra的续航能力也非常值得称赞,它搭载了增强型的5000mAh大容量电池,并支持45W有线快充以及无线快充,让用户在日常使用中无需担心电量不足的问题。同时,Galaxy S23 Ultra还支持反向无线充电,让用户可以将手机当做充电宝,为其他设备充电。

日常使用中,我在早晨9点出门满电的情况下,打了几局排位赛大概1小时,微信聊天间歇性使用3小时,刷抖音看视频1小时,听音乐共计3小时,通话半小时,地图导航1小时,还有一些支付,发快递的小事情,在晚上7点回家,10个小时的外出,还剩余30%的电量,可以说这种续航十分强劲了,完全没有电量焦虑。

作为三星最新一代旗舰手机,Galaxy S23 Ultra拥有出色的屏幕、处理器、大容量的内存和存储,为用户提供了极佳的使用体验。如果你需要一款功能强大、性能强劲的旗舰手机,那么三星Galaxy S23 Ultra绝对值得考虑。

Copyright © DoNews 200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2024059877号-1     京ICP证151088号
京网文【2018】2361-2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