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峰工作室声明:与“浪莎”品牌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商业合作

10月14日,李易峰工作室官方微博发布严正声明称,李易峰先生与“浪莎”品牌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商业合作,亦非“浪莎”品牌代言人。针对实施涉嫌侵权行为的相关主体,工作室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全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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