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状告太美东方(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侵权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太美东方(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增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号为(2020)京0491民初8633号,原告为鹿晗,案件将于2021年1月29日开庭。

40e1a8c949880d1e001fcd7414826b7.png

太美东方(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注册资本100万,法定代表人为田永成,经营范围包括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预防保健服务(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等,由田永成全资控股。


Copyright © DoNews 200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2024059877号-1     京ICP证151088号
京网文【2018】2361-2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