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