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法院刊登李某向周柯宇致歉的声明显示,李某在2021年8月至11月期间发布了损害周柯宇名誉的微博,降低了周柯宇的社会评价,经法院认定构成了对周柯宇名誉权的侵害,其已认识并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就上述侵权行为给周柯宇带来的困扰和损失致以诚挚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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