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因被执行人广东万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蓓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拒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公告赵丽颖与上述被告人格权纠纷案件判决书。
公告显示,法院判令上述被告立即停止生产侵害赵丽颖肖像权、姓名权的产品,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并公开道歉,何某某、刘某某赔偿赵丽颖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合计30万余元,上述两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流程信息显示,今年7月,上述被告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30万余元。
本文转载自天眼查,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天眼查通知我方删除,我方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文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