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永和股份(605020.SH)正式宣布,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该批复文件明确指出,中国证监会同意永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要求公司在发行过程中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
根据批复文件,此次注册自同意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间,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永和股份董事会表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批复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确保市场信息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