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江苏建院营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院股份”)发布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此次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审核问询函指出,建院股份部分客户资信情况较差,信用风险较高,相关项目涉诉。其中,苏州云彩鸿佑为失信被执行人,已破产重组。建院股份在2024年6月末对其应收账款仍按账龄计提50%坏账。对此,北交所要求建院股份说明该处理方式的合理性及未单项计提的原因。
建院股份回应称,云彩鸿佑名下的苏州工业园区云彩集团总部大楼项目市场价值与清算价值均可完全覆盖应收账款,一旦项目完成拍卖,应收账款将得以收回,因此按账龄计提坏账的依据充分。
此外,北交所要求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资金拆借、收入确认等核心问题“提供核查底稿”,其中4次明确要求“提供全部核查底稿”。
招股书显示,建院股份是一家专注于岩土工程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3.95亿元、12.02亿元及14.1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054.59万元、5946.38万元及6428.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