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新规:强化中小企业支持与规范收费行为

为促进供应链金融健康发展,相关部门发布通知,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降低产业链融资成本,推动上下游企业互利共赢。通知明确,核心企业需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不得拖欠账款或延长付款期限,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最长1年。同时,禁止强制链上企业以高利率融资,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多样化供应链金融模式,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信用贷款和质押融资业务。此外,规范各类主体收费行为,核心企业不得以确权名义收费,信息服务机构需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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