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支持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合作。意见提出,境外机构在南沙区银行开立的人民币结算账户资金,在遵守利率约定条件下,可转存为定期存款或购买大额存单。同时,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人民币资本金入账结算业务时,无需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此举旨在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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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支持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合作。意见提出,境外机构在南沙区银行开立的人民币结算账户资金,在遵守利率约定条件下,可转存为定期存款或购买大额存单。同时,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人民币资本金入账结算业务时,无需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此举旨在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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