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就北交所第二轮问询作出回复。针对未获取实际控制人张发饶子女QINYA ZHANG银行流水的问题,公司解释称,因其长期居住加拿大且与公司无关联资金往来,故前期未提供流水。后经补充核查,其资金流主要用于生活开支,无异常。
此外,关于子公司赣州能之光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表示,截至2024年底,借款余额为1,490万元,担保合同余额达11,435万元,但母子公司间及实际控制人间担保均未触发实际履行责任,报告期内亦无债务违约情况。公司强调,上述担保不会对持续经营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此次回复由国金证券保荐,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进一步明确了能之光的资金管理和子公司经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