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三中院审理一起婚内财产分割案。丈夫曾先生未经妻子陈女士同意,将婚后共同房产出售并用售房款炒股,造成大额亏损。陈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分割120万余元售房款。法院认定曾先生行为侵害了妻子的平等支配权,支持其诉求。法官提醒,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分权,一方擅自处置造成损失,另一方可请求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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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三中院审理一起婚内财产分割案。丈夫曾先生未经妻子陈女士同意,将婚后共同房产出售并用售房款炒股,造成大额亏损。陈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分割120万余元售房款。法院认定曾先生行为侵害了妻子的平等支配权,支持其诉求。法官提醒,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分权,一方擅自处置造成损失,另一方可请求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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