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安装充电桩无需全体业主同意

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物业公司不得以涉及公共安全为由拒绝业主安装充电桩。东莞业主聂某因物业拒绝为其出具充电桩安装证明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安装充电桩是业主专有权利的合理延伸,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或影响公共利益,应认定为合理使用。同时,充电桩是否可安装还需供电公司等后续判断,物业以此为由拒绝理由不成立,最终支持了聂某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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