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博士投资者索赔案取得胜诉判决

近日,鹏博士(600804)投资者索赔案传来新进展。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透露,已有投资者胜诉判决案例。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鹏博士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及年报虚假记载等问题,涉及2012年至2022年多份年报。此外,公司发行的“17鹏博债”和“18鹏博债”也使用了虚假财务数据。许峰律师表示,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8日期间买入鹏博士股票且持有至今或在之后卖出的投资者,可继续发起索赔。目前,相关案件仍在立案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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