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香港特区政府发布《第十份技术备忘录》,进一步收紧发电厂在2030年及以后的空气污染物排放限额。根据新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每年排放总量上限分别降至2302吨、8350吨和317吨,较现有标准分别减少19%、25%和14%。此举旨在改善香港及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空气质量。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开放的智能模型自动生成,仅供参考。
5月30日,香港特区政府发布《第十份技术备忘录》,进一步收紧发电厂在2030年及以后的空气污染物排放限额。根据新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每年排放总量上限分别降至2302吨、8350吨和317吨,较现有标准分别减少19%、25%和14%。此举旨在改善香港及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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