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消金因多项违规被罚140万元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对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出140万元罚单。该公司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合作模式存在不足、未自主计算授信额度及贷款定价、贷后管理有效性不足以及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等。此次处罚凸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合作机构管理的重要性。根据2024年发布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消费金融公司需强化核心管理职能,不得将贷款决策等业务外包,并应持续管理合作机构风险。阳光消金成立于2020年8月,注册资本10亿元,由光大银行等三家公司共同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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