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0日,公安部、商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将4-哌啶酮和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予以严格管制,新规自2025年7月20日起施行。此举旨在严防上述物质流入非法制毒渠道,体现中国积极履行联合国禁毒公约义务、参与全球毒品治理的责任担当。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开放的智能模型自动生成,仅供参考。
2025年6月20日,公安部、商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将4-哌啶酮和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予以严格管制,新规自2025年7月20日起施行。此举旨在严防上述物质流入非法制毒渠道,体现中国积极履行联合国禁毒公约义务、参与全球毒品治理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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