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4日,海商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拟加强船员劳动权益保障,明确用人单位应依法与船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将海上货物运输和拖航合同的请求时效明确为一年。此外,草案还完善了旅客人身伤亡赔偿责任保险、托运人范围、提单定义等内容,删除内河船舶参照适用条款,并优化船东互保组织规定。此次修改回应了多方对船员权益保障和航运制度完善的关切。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开放的智能模型自动生成,仅供参考。
2025年6月24日,海商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拟加强船员劳动权益保障,明确用人单位应依法与船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将海上货物运输和拖航合同的请求时效明确为一年。此外,草案还完善了旅客人身伤亡赔偿责任保险、托运人范围、提单定义等内容,删除内河船舶参照适用条款,并优化船东互保组织规定。此次修改回应了多方对船员权益保障和航运制度完善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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