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证券浙江分公司被证监局警示

2025年7月11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决定,对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经查,该公司在2021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未有效管理互联网投资顾问人员,企业微信管理不到位,存在未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人员通过公司企业微信接触客户并开展营销的情况。此举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需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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