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贝仕达克发布公告称,特定股东创新一号和创新二号计划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9.87万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3%。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09.96万股,占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19.92万股,占2%。此次减持基于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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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贝仕达克发布公告称,特定股东创新一号和创新二号计划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9.87万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3%。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09.96万股,占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19.92万股,占2%。此次减持基于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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