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环能及董秘收证监局警示函

8月1日,潞安环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山西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在2024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未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秘书马泽锋因负主要责任被采取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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