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医疗期、服务期……一文了解劳动合同里的那些“期”

2025年8月4日,正值毕业季,许多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合同中的各类“期”感到困惑。常见的如试用期、医疗期、服务期、停工留薪期和竞业限制期等,各有不同的法律含义和相关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考察的时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医疗期是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期限;服务期通常与专项培训相关,劳动者需履行一定年限的义务;停工留薪期适用于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工资由单位支付;竞业限制期则是对劳动者离职后就业范围的限制,最长不得超过两年。了解这些“期”的含义,有助于劳动者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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