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规则明确,电力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时,按自然月为周期进行结算;开展多日交易的地区,按最小交易周期进行量价清分,同样以自然月为周期结算。现货市场连续运行时,原则上采用“日清月结”模式,日清分结果累计形成月结数据。辅助服务、零售市场按相关规则周期清分,以自然月结算。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开放的智能模型自动生成,仅供参考。
2025年8月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规则明确,电力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时,按自然月为周期进行结算;开展多日交易的地区,按最小交易周期进行量价清分,同样以自然月为周期结算。现货市场连续运行时,原则上采用“日清月结”模式,日清分结果累计形成月结数据。辅助服务、零售市场按相关规则周期清分,以自然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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