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高材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667.71万元

8月12日,瑞丰高材发布公告称,公司在税务自查中发现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税会处理差异,需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共计667.71万元。公司表示已全部补缴,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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