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8月28日公告,控股股东周晓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副总经理王树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01%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此次减持系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开放的智能模型自动生成,仅供参考。
晶华新材8月28日公告,控股股东周晓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副总经理王树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01%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此次减持系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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