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1日起,互联网平台企业须首次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身份与收入信息。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表示,将依法严查个别平台借此向外卖员、快递员等从业人员变相收费的违规行为。平台企业应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不得将涉税责任转嫁劳动者,更不得以代缴为名收取额外费用。对从事配送、家政等劳务的人员,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无需纳税,则不必报送收入信息。税务部门还推出累计预扣法,月收入6250元以下者免予预扣税款。同时,符合条件的服务收入可享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无需按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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