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法院公开通用磨坊(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广州丝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裁判文书。
内容显示,原告诉求其与被告广州丝芭签订《艺人合作推广合同》,约定由SNH48成员提供“湾仔码头”的品牌宣传推广服务,2019年5月24日,案外人戚某某等就《好运来》歌曲版权事宜起诉原告等,判决原告赔偿33.55万元。原告为处理该案件,产生律师费等超34万元的损失。后丝芭集团支付了判赔金额,但并未赔偿原告垫付的律师费30万元等。2024年3月15日,原告委托律师发函催讨,两被告于3月16日签收律师函,但至今未予支付,故诉至法院。
被告辩称律师费金额过高,请求法院予以调整等。最终法院判决丝芭方赔偿原告损失、律师费等合计3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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